为了加强延安大学校园网的管理,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畅通,维护用户的利益,特制定本守则:
一、延安大学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网络信息负责。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各种有害信息。
三、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安全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
四、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施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限于)商业公告、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五、用户不得使用他人的帐户和未经授权的IP地址。不得设立代理服务器。
六、校园网上的信息和资源的所有权属于这些信息的所有者。其它用户只有取得了这些信息和资源所有者的允许后,才能使用这些信息和资源。使用或下载网络上的软件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七、用户必须遵守交费规定,按时交纳费用。
八、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并对自己在网络使用中的行为负责。
九、对于违反校园网络管理规定的用户,网络信息中心将对其进行警告并有权停止网络服务,必要时将提交学校相关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