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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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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总体部署,以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为发展方向,坚持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的原则,以教育大数据应用工作为重点,不断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深化信息技术与教学、管理的融合应用,加大教育信息化研究、培训和典型示范推广力度,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核心目标

      一是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学校互联网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高等学校接入带宽不小于1Gbps,教学区域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98%,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比例达到80%。全省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98%,其中10Mbps以上宽带接入比例达到70%以上,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比例达到80%

      二是进一步拓展全省教育管理数据融合汇聚与共享应用。力争完成本科高校校内人、财、物等核心基础数据融合汇聚。实现普通高校建立省校数据对接技术通道的比例达到100%。开展高校基础数据及评估数据入库汇聚工作。推动国家和省级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完善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教育行政决策支持应用。建成省级教育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

      三是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应用。建成一批高等教育MOOC课程并在全省共享。推动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17年底,为全省90%以上的教师和60%初中以上的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发展各类基于人人通平台的创新应用。

      四是做好教育信息化科研和示范引领。开展一批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引领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开展智慧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教育信息化整体发展。

      五是基本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年底前实现中小学教师培训全覆盖。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

      六是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建成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信息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教育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规划与指导。

      落实中省有关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宽带中国、网络安全、农村扶贫开发等重大战略部署。出台《陕西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统筹部署、创新机制、深化应用。(责任单位:信保处、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二)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各地、各高校建立长效的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和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推进与电讯运营企业的合作,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信息化建设与服务。结合精准扶贫、宽带中国和贫困村信息化等工作,采取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学校互联网接入,进一步提升学校网络带宽,推进无线校园建设。督促各地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中重点保障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投入。推动将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配备师生用教学终端。使具备条件的学校基本实现互联网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责任单位:财务处、信保处、市县教育局、高等学校)

      (三)推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数据融合应用。

      相关业务处室牵头做好全国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保障各自业务管理系统应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协调部建系统数据回流。按照有关业务处室工作需求建设省级特色业务应用系统,启动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统一服务门户平台建设。指导高校按照国家和省颁标准,完善重点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学校公共基础数据库和数据融合平台,力争完成本科高校校内人、财、物等核心基础数据融合汇聚,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校内数据融合工作。打通所有普通高校省校数据对接技术通道,开展省校数据传输和融合汇聚工作。继续开展高校基本状态数据及评估数据入库汇聚工作。推动国家级和省级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教育行政决策支持应用,提高教育管理效率和综合治理水平。出台《陕西省教育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及可用。(责任单位:各有关业务处室、高等学校、省高等教育数据中心、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四)建设省级教育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

      在机关二楼值班室和六楼第六会议室建设教育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一是实现我省教育总体情况变化的日常数据监测和教育督导、教育规划、教育统计等专项工作的展示汇报,基于大数据分析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支撑。二是动态监测全省各类教育网站运行状态,监控省级教育数据中心服务器和各个省级教育业务系统运行状态。三是协调调用公安系统平安校园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安全事件进行精准监控指挥和日常安全巡检。四是组织召开全省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视频会议。五是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公众开展各类教育政务活动及服务。(责任单位:信保处、财务处、办公室、安全处)

      (五)持续开展基础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支持成立东西部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制定陕西省基础教育数字资源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指导建立基础教育资源研发基地,开展基础教育名校名师案例资源和创客资源等特色资源建设。继续完善覆盖全省基础教育各学科各学段通用的优质教育资源,指导各地建设和征集当地特色教育资源,用好存量数字教育资源,采取多种方式为教学应用提供服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责任单位:基教二处、信保处、省电教馆、省教科所、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

      (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探索建立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开发应用的新机制,逐步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推动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及资源建设,创新仿真实训资源应用模式,增强实践教学能力。(责任单位:职成教处、信保处)

      (七)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指导省级MOOC中心发挥学科及专业优势,立项开展优质课程资源整合建设与推广应用,建成一批高等教育MOOC课程。推进高校学分互认、跨校选课,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应用与管理。(责任单位:高教处、信保处、省高等教育MOOC中心)

      (八)推动基础教育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应用。

      拓展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和应用面,推进省级平台与市、县平台的互联互通,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为90%以上的教师和60%初中以上的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并逐步向家长开放,探索利用平台和空间开展教学、学习活动的有效方式。完善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激励机制,出台《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微课大赛暨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青少年创客创意竞赛、爱挑战活动及现场嘉年华和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以互联网+美育网络平台为载体,推动全省中小学美育评价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基教二处、基教三处、体卫艺处、信保处、省电教馆、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省教科所)

      (九)做好教育信息化科研引领工作。

      支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和标准规范研制,开展全省教育大数据顶层设计与教育治理能力提升、全省教育信息化监测体系等研究与建设,设立一批信息技术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完成前期课题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发布《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2016年)》和《陕西省高校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白皮书》。(责任单位:信保处、科技处、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十)推动教育信息化典型示范引领工作。

      探索研究智慧校园建设关键技术与应用,组织召开全省互联网+教育与智慧校园建设研讨会,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各打造一批智慧校园示范点。总结推广前期教育信息化试点成果。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创新试点活动,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化应用、融合创新。(责任单位:信保处、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省装备中心)

      (十一)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

      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年底前实现中小学教师培训全覆盖。组织开展针对教育局局长和中小学校长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指导各地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培训工作。(责任单位:教师处、省电教馆、省教育信息化培训基地)

      (十二)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

      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数据安全机制建设,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推进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做好全国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等保评测等保障工作。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安全防护和专项检查工作,提升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信保处、省电教馆、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省高等教育数据中心)

      (十三)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检查。

      完善教育督导内容和相关评估指标,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常规教育督导范畴,形成教育信息化评估、督导的科学管理体系和支撑信息化深入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的专项督导检查,发布督导报告,推动各项建设和应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督导办、信保处)

      (十四)加大教育信息化宣传力度。

      通过《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通讯》进一步加大报道力度,深入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举措和重要成就,展现各地各学校信息化工作创新经验。充分发挥全媒体多平台传播优势,通过多种方式,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信保处、办公室、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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