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中所提“机房”是指目前数据中心机房,各运维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机房交接班制度。
第二条 值班人员在每天8:30至9点和17:30至18点进行交班,正常情况不允许提前或迟后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条 交接班之前交班人员必须准备好应交的内容和事项,并整理好现场,接班人员必须做好接班的准备,双方必须仔细认真地交接班,不得漏交错交和漏接错接,对应交接的内容要进行现场巡视并查看相关的记录,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做到交接内容全面、手续清楚、上下衔接。
第四条 交接班的方式为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一起巡视查看设备运行情况、各种配套设备、附属设施和机房现场环境并查阅值班日志和各项记录,应做到实况和记录相符,交接的主要内容详见第五条。
第五条 交接的主要内容
(一)交接网络的运行状况。
(二)查阅值班记录了解配套设施的运行情况。
(三)对故障处理和各项任务的未了事项,在交接之前的处理情况和结果,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说明并查看相关的记录,必要时交班人员应提出后续处理的意见。
(四)交接电源、空调、UPS等设备是否正常,机房温、湿度是否符合要求,防火装置及灭火器材是否齐全、良好,各项告警装置是否正常。
(五)交接机房配置的工具、仪器仪表是否齐全、良好。
(六)交接机房的备品备件有否变动。
(七)交接未办结工单和新下达的任务。
(八)交接值班工作日志和其他应交接的事宜。
第六条 在交接班时所发现的问题均应记入交接班记录中,并由交接双方签字,交接班时发生故障或交班人员正在进行重大故障处理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同处理至故障恢复或问题告一段落时再行交接。
第七条 交接班后因漏交错交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因漏接错接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八条 所有相关工作交接完毕,接班人员在值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