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一、 机房内禁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时要采用双护套线。
二、 电源线与信号线要分别敷设,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三、 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暖气、微波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及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四、 要保持各消防通道畅通,机房、配电箱及机柜等位置严禁堆放可燃、易燃、易爆材料。
五、 机房内严禁吸烟,禁带食物进入。
六、 严禁在机房内清洗设备,不准使用易燃液体擦拭地板。
七、 机房内施工必须经过审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
八、 机房内严禁明火作业,必需明火作业的,需经物业部门和运维领导批准并有安全防范措施。
九、 不得破坏机房内消防设施及重要消防标示牌等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变更其安装及摆放位置。
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