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条 要求配电操作采用双人操作制,确保一人操作一人核实。核实人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操作对象准确无误并保证用电设备与配电柜开关相符。
第二条 当设备发生故障造成跳闸告警时禁止盲目合闸,必须查找到跳闸原因,待故障处理后方可合闸。
第三条 检修配电设施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要求正确使用仪表和工具。使用的工具需带有绝缘保护。
第四条 新装设备时必须核实设备所需供电种类及额定电流值,以确保配电设备符合供电条件。合闸前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合闸。
第五条 配电柜中的标识与用电设备的标识两端必须保证准确完整。
第六条 由专人负责对配电柜进行检查与清洁。
第七条 机房用电情况要建有详实的文档资料用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变更资料。
第八条 机房用电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布放安装不得随意拉放电力线路并一定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设施。
第九条 设备上架前需先进行通电测试。
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