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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内容来源: 日期: 2020-06-01 浏览次数:

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 无关人员严禁入库。

第二条 仓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库房内严禁烟火。

第三条 应建立严格的防火检查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四条 严格执行物资的收发、领退、检核制度,领取物品应手续齐全。

第五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排放整齐,应保持清洁和通道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 库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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