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运维资料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 运维资料和原始记录在运行维护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进行质量管理、统计分析,做好运维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分析处理重大障碍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必须做到记录和统计工作要及时,数据要准确且及时更新,对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查找方便。
第二条 原始记录须含如下项目:
(一)值班日志,包括巡视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二)设备及部件更换记录、障碍记录和维保到期日。
(三)部门周报、月报、年报的记录。
(四)维护作业计划。
(五)配套设备日常预检和定期检修记录。
(六)数据配置修改记录,并随时配份。
(七)设备的启用、停闭、大修和改造的记录以及验收测试数据。
(八)用户申告记录。
第三条 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含如下项目:
(一)系统设备和测试分析仪器的说明书、图纸、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
(二)网络拓扑图。
(三)机房内布线图,包括强电、弱电、照明和附属用电的布线系统图。
(四)机房平面图,包括机房分布平面图及各种机架和设备的位置图。
(五)工程技术设计、施工、竣工资料和验收记录等。
(六)各系统应急预案及操作流程。
(七)系统重大故障报告和原始记录。
(八)年度检修测试记录。
(九)各种有关的技术书籍和资料,包括技术培训资料。
(十)各种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有关专业的技术维护规程和维护技术指标、业务规程、各种责任制度及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 运维人员应指定专人任运维组长,负责资料统一管理、更新和配置备份等。
第五条 运维组长应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收集和整理机房值班和维护管理人员工作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资料,对所管理的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资料分门别类的进行登记造册,装订成册存放。
第六条 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资料、书籍的保管。
(一)各种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资料、书籍主要由运维组长负责整理后交中心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设置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资料柜。
(二)运维人员各自负责保管一个月之内在值班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其保管方式采用轮班交接方式,作为交接班的内容之一,机房内的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仅供值班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现场使用,不得携出室外,应设专柜存放。
(三)根据维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某些技术资料如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维护手册等,由运维组长登记建账后经本部门主管负责人同意可由专门维护人员长期保管使用,当其工作变动或调出本单位时必须向运维组长交还,运维组长对机房的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以及维护人员使用的技术资料应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原始记录由运维组长整理登记后一般不借用,只供查阅,如工作需要需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用,一般技术资料可供本部门人员借阅,外单位借用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八条 对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应珍惜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抽取、涂改,要保持其原状,当原始记录或技术资料破损时,应立即修复。
第九条 机密资料应建立专门登记簿并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条 借阅技术资料应履行借阅手续,借用机密资料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资料必须按期归还。
第十一条 技术档案资料和书籍应长期保管,当设备调出时该设备的说明书、维护操作手册等应随设备调出,当设备报废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作报废销毁处理。
第十二条 原始记录、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保管期限一年,保管期届满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对确有保存价值的,可归档存放。
延安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2020年6月1日